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(中办发[2017]5号)和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、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二届大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的通知》精神,为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,了解改革开放40年光辉历程,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,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,我校决定举办“传诵经典,筑梦校园”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传诵经典,筑梦校园
二、活动对象:湘南幼专全体学生
三、活动时间:2018年10月
四、活动内容:
本次比赛将分为初赛、决赛两场进行,参赛作品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,节目以个人诵读和集体诵读的形式呈现,配合背景音乐或艺术造型,鼓励采用综合艺术表现形式。
1、系部初赛:各系部团总支组织举行,由各系部推选出优秀节目参加决赛,初教系与学前系各推选4-5个参赛作品,艺术系教技系各推选1-2个作品。参赛名单和参赛作品内容在10月18日晚8点之前以电子档的形式上交至部门活动负责人处。
2、校级决赛:10月23日校级评选,由专业评委老师进行评分,将评选出相应奖项,并且颁发荣誉证书。
3、参加省赛:综合各系部初赛和学校决赛选手表现情况,推选最优秀的两名(或两组)选手参加湖南省第二届大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。校团委将根据选手实际情况,安排老师进行赛前指导,并录制光盘等。
五、评分标准
1、作品内容:朗诵作品必须是中华经典,最好能够突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光辉历程,内容健康向上,给人积极的思想启迪和美的享受(30分)
2、语言表现:普通话标准,语言准确规范,吐字清晰,节奏鲜明,朗诵技巧娴熟,感情真挚饱满,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。 (30分)
3、表现形式:衣着与朗诵内容相协调,姿态、表情等态势语言运用与经典内涵表达相得益彰,表演与朗诵融为一体。(20分)
4、创意创新:朗读形式独特新颖、表现手段丰富多样,舞美设计和节目编排能增强经典诵读的感染力。(20分)
六、奖项设置
经典诗文诵读大赛设一等奖2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优秀奖若干名,并发放荣誉证书。
本次活动由社会实践部负责执行。联系人:刘雅璐,18711567098;朱璇,15973594405;邮箱:1915641569@qq.com。
湘南幼专团委
2018年9月27日